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农作物种子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;农业机械销售;谷物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林业产品销售;农副产品销售;谷物种植;豆类种植;油料种植;蔬菜种植;水果种植;茶叶种植;礼品花卉销售;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;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集贸市场管理服务;供应链管理服务;食用农产品批发;初级农产品收购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;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