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畜禽粪污处理利用;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;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;生物有机肥料研发;中草药种植;蔬菜种植;谷物种植;花卉种植;树木种植经营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工业酶制剂研发;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建筑劳务分包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