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软件开发;大数据服务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电子专用材料销售;日用家电零售;家用电器销售;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;家用电器安装服务;日用电器修理;日用产品修理;通讯设备修理;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;网络技术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互联网信息服务;光通信设备销售;通信设备销售;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智能控制系统集成;建筑劳务分包;建筑材料销售;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