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专业设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礼仪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艺术品代理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珠宝首饰批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