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企业形象策划;票务代理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办公设备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办公服务;办公用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