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咨询策划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摄影扩印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办公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广告发布;软件开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