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艺术考级活动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办公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颜料销售;艺术品代理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艺创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