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音像制品制作;电视剧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***一般项目: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电影摄制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广告制作;影视录放设备制造;电竞音视频、数字衍生内容制作(不含出版发行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影扩印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