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;卫星通信服务;卫星导航服务;导航终端销售;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;移动通信设备销售;移动终端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智能车载设备销售;软件开发;软件销售;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文具用品零售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安防设备销售;物联网应用服务;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