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软件开发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平面设计;网络技术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、限制的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舞台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