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;互联网上网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互联网数据服务;互联网设备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网络设备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广告发布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商务秘书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会议及展览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礼仪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企业形象策划;文艺创作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音像制品出租;乐器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