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育经纪人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文艺创作;数字技术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演出场所经营;演出经纪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(经营类电子商务)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