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;网络文化经营;营业性演出;游艺娱乐活动;互联网上网服务;演出经纪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互联网游戏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娱乐性展览;剧本娱乐活动;台球活动;互联网设备销售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