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合同能源管理;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;企业管理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网络技术服务;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;储能技术服务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节能管理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科普宣传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