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创业空间服务;创业投资(限投资未上市企业);企业管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乡镇经济管理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销售;广告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发布;市场营销策划;通讯设备销售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外卖递送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食用农产品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日用杂品销售;住房租赁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