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新材料技术研发;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;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(不含危险废物经营);电池制造;电池销售;电子元器件制造;电子元器件批发;金属材料销售;五金产品批发;家用电器销售;电动自行车销售;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储能技术服务;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;电动自行车维修;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;技术进出口;货物进出口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