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家禽、牲畜、淡水鱼、水产品养殖、销售;观光农业;果蔬、苗木、花卉种植、销售;餐饮服务;住宿服务;农业技术开发;种养殖技术研究;农副产品加工、销售;农业基地开发建设;农产品交易市场投资、开发、管理服务;旅游项目开发;农作物种植、开发、加工、销售;园林绿化、草坪、盆景培育、销售;手工艺产品生产、销售;劳务信息咨询;仓储(除危化品);普通货物道路运输(除危化品);家政服务;市政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