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网络技术服务;互联网安全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软件销售;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通用设备修理;专用设备修理;通讯设备修理;互联网数据服务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