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家政服务;物业管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停车场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;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工程管理服务;工程技术服务(规划管理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除外)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专业设计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城市公园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单位后勤管理服务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办公服务;服装服饰批发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轻质建筑材料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艺创作;文具用品零售;艺术品代理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文物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