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管道工程、钢构工程、装修装饰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拆除工程、起重设备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通信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隧道工程、预拌混凝土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河湖整治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园林设计与建设;安装电子监控设备;钢管扣件租赁;机械设备租赁;苗木、花卉的种植;节能设备、环保设备、LED显示屏、体育器材及配件的销售;工程管理服务;保洁服务;绿地养护;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的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