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;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;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;光伏发电设备租赁;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生物质能技术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五金产品零售;金属制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施工;施工专业作业;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;建筑劳务分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