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企业管理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商标代理;五金产品批发;家具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办公用品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人工造林;森林公园管理;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;名胜风景区管理;森林经营和管护;森林防火服务;森林改培;树木种植经营;城市绿化管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