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园林绿化,太阳能路灯售后服务,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、监控系统工程、城市亮化工程、半导体(LED)电子照明产品研发,销售、防水工程、边坡防护工程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、房屋建筑工程、钢结构工程施工、劳务分包施工作业工程(不包含劳务派遣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