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及配件、网络设备、通讯设备、数码产品、视屏监控设备、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、办公自动化设备批发及销售、计算机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 销售:五金交电、汽车配件、针织品、日用百货、建筑材料、装潢材料,包装材料、环保设备、道路辅助设施、玩具、服装服饰、皮革制品、工艺礼品、体育用品、运动器材、办公用品、家具、酒店用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