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软件销售及开发、企业科技及管理咨询技术服务;电子及微电子产品、交通器材、家用电器、仪器仪表、机电设备及配件、元器件、通讯设备及产品、计算机及配件、电脑周边设备、电脑耗材、网络虚拟产品、实验室设备、劳保用品及设备、消防设备、电力设备、安防监控系统及设备、汽车及工程机械配件、建筑材料、工程施工、装饰材料、金属及非金属材料(除钨、锑、锡、黄金)、矿产品、Ⅲ类医疗器械、医疗耗材的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