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咨询策划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礼仪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文艺创作;文具用品零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刀剑工艺品销售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体育保障组织;体育竞赛组织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