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文艺创作;国内贸易代理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网络设备销售;网络技术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