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,互联网信息服务,营业性演出,演出经纪,演出场所经营,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,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,专业设计服务,软件开发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,办公用品销售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礼仪服务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,摄影扩印服务,会议及展览服务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广告设计、代理,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,服装制造,服装服饰出租,服装服饰零售,票务代理服务,文艺创作,咨询策划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