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水污染治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环境保护监测;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固体废物治理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;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;环保咨询服务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