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网络设备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电影摄制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网络技术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礼仪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集贸市场管理服务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