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礼仪服务;技术进出口;珠宝首饰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日用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化妆品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